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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夹心层”分流商品房市场 公租房补足保障房短板?

渤海早报  作者:叶锋 徐旭忠  2010-06-25 07:46

[摘要] 在此之前,杭州、北京、上海、重庆等地已试点或制定了公共租赁房政策,一些城市已开工建设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公租房。租期方面,重庆、上海等地规定的公租房租期最长可达5年,且其分配、管理均由专门的机构统一操作。

面向“夹心层”分流商品房市场 公租房补足保障房短板?

公租房的从无到有、积少成多将对住房保障乃至整个楼市带来深远影响。人们关心,这一面向“夹心层”的“中国式公屋”,能否补足保障房的“短板”?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不缺少租赁房源,缺的是中小户型、集体宿舍、中低租金的房源,一些城市“群租”现象普遍。造成的结果是:租房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一旦有条件,不惜做“房奴”也要购房。

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日前公布,公租房政策不仅惠及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在此之前,杭州、北京、上海、重庆等地已试点或制定了公共租赁房政策,一些城市已开工建设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公租房。租期方面,重庆、上海等地规定的公租房租期最长可达5年,且其分配、管理均由专门的机构统一操作。

重庆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管理学院院长任宏认为,大量公租房入市后,会把“夹心层”人群吸引过去,商品房市场上的需求就会被“分流”,从而抑制部分投资性或投机性购房需求,有利于稳定房价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小户型租赁住房供需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规模和供应对象。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紧张的城市,应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中央在保障性住房的推进上实行了更加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住建部等部委也同地方签订了责任书。业内人士建议,要真正把公租房的计划“做实”,还需要更加完善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近年来,保障性住房承载了太多的期望,但在一些地方“落地”时却每每走样、变形。如豪华“经适房”、申购“六连号”等,可谓乱象迭出,屡禁不止。

鉴于此,日前召开的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要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把这一重要民生工程建成阳光工程、优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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