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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产泡沫全国第五 房价泡沫比例超过50%

中新网  2010-12-08 14:24

[摘要]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1年《住房绿皮书》发布暨2010~2011年住房形势与政策研讨会”8日于北京举行。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为29.5%。

《住房绿皮书》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一本分析了2008年至2009年中国住房市场运行状况,预测了2010年中国住房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及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提出了促进中国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的书。

《住房绿皮书》综合运用微观、宏观、公共经济学等理论,建立了以住房市场为核心,住房市场主体为支撑,住房市场潜力为延展,住房宏观背景为基础,公共政策作保障的住房分析框架。分析了2008年至2009年中国住房市场运行状况,预测了2010年中国住房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及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提出了促进中国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住房绿皮书》提出了一个有多项指标组成的测量中国住房市场质量、风险和效率等的指数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住房上市公司指数、住房支付能力指数、住房真实供求缺口指数、城市土地市场价值指数、住房市场价值潜力指数、住房贷款风险指数、住房市场监管指数、住房社会保障指数等,对涉及住房市场的关键方面的健康程度以及合理性进行评价。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1年《住房绿皮书》发布暨2010~2011年住房形势与政策研讨会”8日于北京举行。《住房绿皮书》指出,通过对2010年9月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城市一般地段)普通商品住宅集中成交价的对比分析发现,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为29.5%。

分城市看,泡沫指数的前七个城市分别是:福州(0.703)、杭州(0.669)、南宁(0.668)、青岛(0.558)、天津(0.542)、兰州(0.534)、石家庄(0.520)。这些城市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50%以上。

泡沫较高,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30%~50%之间的城市有北京(0.496)、深圳(0.485)、武汉(0.481)、长春(0.473)、宁波(0.444)、哈尔滨(0.417)、大连(0.400)、贵阳(0.369)、上海(0.365)、郑州(0.346)、成都(0.300)。

存在一定的泡沫,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10%以上30%以下的城市有南昌、济南、合肥、西安、广州、昆明、西宁、长沙。

泡沫较低,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10%以内的城市有南京、重庆、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厦门、海口、银川、乌鲁木齐。

最后,绿皮书指出,泡沫指数的取值在0~1之间,泡沫指数越大,说明该城市房价中泡沫成分越大。需要注意的是,房价泡沫指数的估计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数据准确性的干扰。而且由于部分城市数据特别是房价数据不完全准确,房价泡沫指数仍有被夸大或缩小的可能。此外,在大多数条件下,不能仅依据房价泡沫大小,去进一步推断房价的走向。(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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