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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购房需谨慎 选择新房更稳妥

——《买房那点事儿》系列访谈第136期

房天下  2012-08-24 15:36

《买房那点事儿》是搜房卡会员中心推出的一档全新的回访购房者探求购房者真实需求的栏目。我们会将市场上的热门楼盘,热点现象,通过对搜房卡会员真实访谈反应给广大搜房网友,包括搜房卡会员对于天津楼市的独到见解甚至是爆料,都会毫无保留的呈现给大家。同时,无论您买房是为了自住还是投资,希望团购哪个楼盘的房子,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爆料热线:400-630-8888转1。如果您的工作繁忙不方便打电话的话,那就请您加入到我们的购房群吧12319091,102181745,小编会随时等待您的参与。

受访网友资料:

性别:男

年龄:32岁

搜房卡会员ID:304689

购房类型:

所在公司:公司职员

年收入:7万左右

每个家长都有着同样的心情,望子 、望女成凤。张先生一家也不例外,张先生在孩子一岁半的时候开始考虑买了。

决定选择重点小学后,张先生就着手去看房子。刚刚开始想看看二手房,最后看好了一套自己觉的还合适的房子。房主是大港人,把房子租给一个做生意的南方人,张先生看房的时候那个租户可凶了,对着中介连骂带卷的(当然也理解看房打扰人家的生活了),看了房子采光还可以,价位也是张先生能承受的。由于房主在大港,中介又说学区片的房子特别好卖,撺掇张先生当天晚上就去大港跟房主谈价格。

对方房子有贷款,房主是大港人工作也特别忙。清贷手续得到南开来办,办理的速度就特别缓慢。中介说对方清贷手头钱不够再交点订金,张先生也按他的建议将订金增加到了五万。这期间来来回回耽误就两个月过去了,再过了个十一,房价也在缓慢增涨中。十一过后房主说不卖了,张先生不同意。后来中介协调半天也是没办法,没有达成和解。最后诉诸法庭。当时张先生找律师咨询,想告房主执行原合同,但律师建议不要这样告,如果说告输了,什么也得不到,是告他违约双倍赔偿订金。买着不顺心住着也肯定不顺心,这样张先生就选择了双倍赔偿定金,开始了诉诸法律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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