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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渝川津京农村土地流转试点调查:要迈四道槛

中国经济周刊  2012-12-25 08:53

[摘要] 粤渝川津京农村土地流转试点调查:要迈四道槛---所谓确权颁证,就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区等,确权登记并为农民颁发相应的证书。

2012年12月24到28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期间,备受瞩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接受审议。作为上位法,《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将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制定出台铺平道路。同时,也将助力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

从抗日战争时期“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到解放战争时期的“没收地主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再到新中国成立后“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政策,中国土地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冒着极大风险,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鲜红的手印,小岗村包产到户的做法再次拉开了中国土地改革的序幕。

1992年,广东省南海市(现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柏村农民将承包经营的土地以股权形式,流转给村集体成立的经联社统一经营。新一轮土地改革“胎动”,“土地流转”成为此轮改革的主题。

土地流转是个系统工程,成都新一轮农村产权改革提出:“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配套”是保障。这是此轮改革的关键所在。

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自此,这一轮土地改革正式开始起步。

2012年12月16日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在农村城镇化方面,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流转在充当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在成都、重庆、深圳、上海、北京、佛山市南海区等地,农村集体土地改革试点工作正在进行。试点中,集体土地改革在增加了农民收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等同时,也遇到了许多壁垒和困惑。

农村土地改革工作形式多样。重庆地票交易,成都土地流转,广东佛山市南海区配置股权分红,天津宅基地换房等等,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做法,也积累了不同的经验。

多个地方的土地改革工作都在“摸着石头过河”。然而,取得经验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开始暴露;普遍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确权、监管、和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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