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发博文表示,除北京以外,有关“二手房交易个税按个人所得的20%征收政策”,34个省会城市调控细则没有落实与跟进, 实质性的推进措施与配套政策,导致最厉害的政策一直处于“悬空”状态,说明20%个税政策正式宣告“流产”。
知名房地产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发博文表示,除北京以外,有关“二手房交易个税按个人所得的20%征收政策”,34个省会城市调控细则没有落实与跟进, 实质性的推进措施与配套政策,导致最厉害的政策一直处于“悬空”状态,说明20%个税政策正式宣告“流产”。
以下是谢逸枫博客原文:
按照“国五条”规定,“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今年3月27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财税改革要拿出方案,循序渐进。金融改革要在推动利率和汇率市场化、发展多层次主板市场方面推出新的举措。加快建立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我国股市、基金等资本市场长期低迷,加上土地财政的无可替代性因素,地方经营土地的冲动难以遏制,以至于楼市“保值增值”的作用明显,因而资金不断涌入楼市。
目前20%个税全面开征没有时间表,如房产税只说开征却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开征时间。从3月底至今,北京、广州、深圳等35个城市发布各自的实施细则看,针对20%个税政策,除北京明确规定自4月1日起实施外,绝大多数城市重申了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并未说明何时开始实施;合肥、南京、郑州等地则干脆连提也没有提及。目前各地办理二手房交易,没有征收过20%个税,个税还是按照房屋总价的1%或2%征收。一方面不仅是因为地方政府对20%个税政策带来的冲击力准备不足,特别是“离婚潮”与“假结婚潮”及“抢房潮”三件事看,20%个税开征预期基本落空。另外一方面是20%个税政策到目前并无国务院、国家税总的进一步开征配套政策与具体解释,而地方政府也无执行的意思表示。
20%个税政策“悬空”导致“名存实亡”罪魁祸首是地方政府执行力为零。“新国五条”与“新国六条”(新国五条细则)已有出台两个月,而35个城市的地方版调控细则今年3月底4月初下出台到目前刚满月,除北京以外,有关“二手房交易个税按个人所得的20%征收政策”,34个省会城市调控细则没有落实与跟进,也没有明确实施时间表,更无具有实质性的推进措施与配套政策,导致最厉害的政策一直处于“悬空”状态,说明20%个税政策正式宣告“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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