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10月10日采访了解到,针对央行和银监会出台的房贷新政,本市部分银行已开始全面按房贷新政审批、发放个人房贷。其中,主要出现了三大变化。
记者10月10日采访了解到,针对央行和银监会出台的房贷新政,本市部分银行已开始全面按房贷新政审批、发放个人房贷。其中,主要出现了三大变化。
建设银行等国有银行则表示,目前尚未执行房贷新政,因为还在等待总行的具体执行文件,但估计不会等太长时间。
变化二:外地人在津购房贷款限制增多。据记者了解,原先非本地居民在天津贷款购房,如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按二套房贷款处理,也就是首付五成,贷款利率上浮10%。但此次新政执行后,银行不得向上述非本地居民提供按揭贷款。
变化三:暂停按揭购买第三套房。记者还了解到,本市多数银行已经按要求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但对于第三套房的认定标准,本市银行受限于无法完全查清贷款申请人已经拥有的房屋套数,因而依然是以贷款买房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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