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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房东“挂牌”租出18套房子一转手10万元到手

天天商报  2011-08-14 09:06

[摘要] 最主要的是,租房的时候没有核实相关资料。昨天,越城区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说,这些受害人都忽略了查看房产证等信息。其实,当初租的时候如果提出看房产证,骗子就不可能得逞了。即使对方是二房东,也最好先看看对方的委托手续,是否经过房东的授权同意而转租,否则就存在风险。

现在骗子真是越来越高明了!这不,近日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就是一个例子,骗子冒充“房东”,一边支付短期租金承租多处房屋,另一边又以长期低价租金转手租给他人,从中骗取钱财。当真房东去“”时,骗局才被拆穿,此时骗子已骗走10万元。

冒充房东“挂牌”租房屡试不爽

男子姓相,是绍兴县王坛人,今年25岁,要不是今年4月被捕,可能还有更多人上他的当。

2010年2月至2011年3月,相某通过中介或网络在绍兴市区承租了一批房屋。不过他租房子和别人不同,每次租赁时间都只有一两个月。租到房子后,他就动起了歪脑筋:冒充房东或者虚构身份,再将房子转租给别人。不过租给别人的租期不是一两个月了,而是半年。

去年2月25日,相某通过中介向徐某承租了绍兴市区罗门北区的一处房子,支付了两个月房租、押金、有线电视费等共计2000余元。租来的房子他并不是自己住,而是再一次到网络或者中介“挂牌”。3月5日,他以房东的身份,把房子租给了施某,收取6个月的房租、押金、有线电视费等共计5720元。

这样的伎俩他屡试不爽,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有18处房子均被他用这样的方式“转租”。租进来一两个月,租出去6个月,一来一回他从中获利10万元。

要不是有位房东去收“房租”,相某的骗局可能还不会被拆穿。

陈某是罗门西区某公寓楼住宅的房东,今年1月份,他通过房产中介把房子租给了相某。相某当时提出的条件就是只租2个月,陈某想想空着也是空着,租掉还能赚点钱,就把房子租给了相某。眼看两个月时间马上到了,一直未联系上相某,陈某便去公寓楼找。

让他没想到的是,里面的租客换成了一个女人。一个说要金,一个说租金已经给了房东相某,争执之下最终双方只能报警,两人这才知道上当受骗了!原来女子是从网上找到的租房信息,相某自称是“房东”。双方签了租房合同后,女子交了7200元租金给相某,租房6个月。从中,相某骗取5300元。

租房子前先看看房产证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中了骗子的圈套呢?事情发生后,房东陈某感叹不已:要不是相某是绍兴本地人,我也不会放松警惕。

最主要的是,租房的时候没有核实相关资料。昨天,越城区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说,这些受害人都忽略了查看房产证等信息。其实,当初租的时候如果提出看房产证,骗子就不可能得逞了。即使对方是二房东,也先看看对方的委托手续,是否经过房东的授权同意而转租,否则就存在风险。

而另一方面,房产中介也是唯利是图,根本没有去核实相某的身份。据介绍,相某以房东身份将10多套房子“挂牌”在各中介所,早已成了中介所的“熟面孔”。可对此各中介并没有引起注意:一个小伙子怎么会拥有这么多套房子?可为了赚取中介费,中介却任其“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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