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4月14日宣布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1.1倍政策后,国务院17日发出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银行可暂停发购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从4月14日国务院发出调控楼市的房贷新政策之后,到昨天,楼市迎来了多个部门后续的调控办法,其中,银监会发布的贷款细则,对楼市的影响尤其引人关注,的确,买房买地,炒房炒地都离不开资金,这当中又以银行的信贷资金……【详细】
国务院17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这是继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定调采取更有力政策措施遏制高房价、15日公布提高第二套房贷首付、利率等部分政策后,推出的更为严厉的措施。其中包括提高房贷门槛限制炒房等。【详细】
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称,2010年4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住房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发〔2010〕4号文)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详细】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