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天津购房合同违约情况集锦 买没买房都先留着备份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08-17 14:32

[摘要] 买房之中,最令人气恼的就是合同违约的情况,目前,小编整合天津购房合同违约情况并做问题集锦,为您答疑解惑。

随着全民进入买房时代,关于购房合同违约的案例层出不穷,其相关的购房合同违约咨询,也扑面而来。笔者搜集天津购房合同违约情况集锦,搜集购房合同违约的相关问题,为各位购房者提个醒。买房事大,相关事情不可轻视,更不能因自己无知或法盲,带来一堆问题。

非正式购房合同不能得到违约金

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经常出现这样一些现象: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没有北京市房管局统一格式的预售商品房购销合同,买卖双方便自行协商议定房屋购销合同。客观讲,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就开始卖房并与客户签订自己拟订的合同,这是大多数房地产公司通行的做法。不出问题大家相安无事,出了问题就只能按法律规定评断了。

那么这种非正式契约的法律效力究竟怎样呢?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上述的通行做法不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依据我国《经济合同法》、《合同法》之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因此,这种非正式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现行《经济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规定:“无效经济合同的双方如果都有过错,对返还财产后的损失赔偿,应按照《经济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谓‘相应责任’不应理解为平均分担或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合同双方应当按照责任的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此外,还应区别无效合同的责任与有效合同的责任。当事人违反了有效合同,主要通过偿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办法来承担责任;而无效合同的责任,则应按照《经济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原则来解决。两种责任的性质不同,不可混淆。不能一方面确认合同无效,另一方面又追究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由于要求违约金、定金是追究违约责任的表现,而依据法律规定,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就不存在违约责任。所以购房人与发展商无法履行非正式合同时,只能拿回购房款和定金,即使合同中写有违约金的罚则,也无法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违约金和双倍返还定金。

相关阅读:

天津购房合同网上查询渠道 查询不到两种原因

天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 你不得不知的四大注意事项

网签手签同等重要 天津购房合同网签问题集锦

违约天津购房合同条款 赔偿比例约定明显不平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天津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